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市驻禅单位:
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文件的要求,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审和社会公示,区人民政府同意将“扒草艇(湖涌)”等6个项目列入禅城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予以公布。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
附件:禅城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
(联系人:任智斌 联系电话:82341236 139231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