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纵深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5日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静 通讯员佛纪宣报道: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纵深,各项工作如何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出实效?近日,市纪委监委共18个有关派驻(出)机构开展第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检查,完成了对派驻监督覆盖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5个成员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0多个,并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整改。

4月28日,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联合发文要求,市纪委监委各有关派驻(出)机构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迅速启动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在这种背景下,各派驻(出)机构的第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检查工作相继铺开。

第一轮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驻在单位的领导班子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相关牵头责任和责任单位责任情况,“一把手”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落实责任情况。

通过参加(列席)会议、查阅资料、个别约谈等方式,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重点从政治站位是否到位、党组主体责任是否履行到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三大方面开展监督。在此基础上,各成员单位是否能深入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是否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是否存在形式主义或弄虚作假问题,是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定期研究部署和任务分工,“第一责任人”是否对重大工作或案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或其他失职失责问题等等都是专项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

完成第一轮专项监督检查后,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的监督检查当前已进入常态化阶段。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监督检查只是手段,强化工作落实才是目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单位或者个人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要早提醒、早报告、早督促,各单位对派驻(出)机构发现的问题,务必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坚决整改。如果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发现驻在单位或者相关个人存在因失职失责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情况并提出问责建议,市纪委监委将精准打响问责“板子”,倒逼各单位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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